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乡村小规模学校和乡镇寄宿制学校建设的实施意见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乡村小规模学校(指不足100人的村小学和教学点)和乡镇寄宿制学校(以下统称两类学校)是农村义务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乡村小规模学校和乡镇寄宿制学校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827号)精神,切实解决两类学校发展滞后问题,努力办好公平优质的农村义务教育,经省政府同意,现就全面加强两类学校建设提出如下意见。恢复学校要优先利用农村中小学校闲置校园校舍,确保满足教育事业发展需要。...
江西:全面加强乡村小规模学校和乡镇寄宿制学校建设pdf预览版江西:全面加强乡村小规模学校和乡镇寄宿制学校建设pdf完整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