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增设正高级职称

报告地区:北京市
发布时间:2020年11月12日
在国家标准基础上,结合本市实际,制定《北京市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职称评价基本标准条件》(见附件1)。(3)高职以上学历毕业后,具有3年以上企业工作经历,从事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工作满1年。(17)培养指导讲师、助理讲师在教育教学、教科研方面获得3.学历和专业工作经历满足下列条件之一(1)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取得副高级职称后,从事高级讲师工作满5年。2.业绩成果要求应至少具备下列4项(1)积极参与学校教育教学管理、教学改革、教学研究、技能比赛组织等工作,获得市级及以上表彰。(2)高职以上学历毕业、具有3年以上企业工作经历、取得副高级职称后,从事高级实习指导教师工作满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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