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安全行政处罚决定书(上海电气上重铸锻有限公司核安全设备制造过程未全面实施质量保证体系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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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1年09月09日
核安全行政处罚决定书(上海电气上重铸锻有限公司核安全设备制造过程未全面实施质量保证体系案)上海电气上重铸锻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12MA1GB002X1法定代表人倪国平地址上海市闵行区江川路1800号207幢上海电气上重铸锻有限公司核安全违法一案,我部(国家核安全局)经过调查,现已审查终结。一、违法事实和证据你公司在民用核安全设备制造过程中,存在未规范填写超声波检验灵敏度校验原始记录,伪造、篡改超声波检验灵敏度校验原始记录及违规修改不规范原始记录等未实施质量保证体系的问题。以上事实,有我部(国家核安全局)对你公司调查询问笔录和华北核与辐射安全监督站重要情况通报为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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