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运输部关于国际航行船舶临时进出宁波舟山港石浦港区新港码头期限的批复

相关行业:意见 交通运输部
报告地区:浙江省
发布时间:2021年09月06日
(httpwww.mot.gov.cn)欢迎使用交通智搜交通运输部关于国际航行船舶临时进出宁波舟山港石浦港区新港码头期限的批复浙江省人民政府口岸管理办公室《浙江省人民政府口岸管理办公室关于国际航行船舶继续临时进出宁波舟山港石浦港区新港码头的请示》(浙口岸办202116号)收悉。根据《国务院关于口岸开放的若干规定》,经征询国家检查检验机构和军委联参意见,同意国际航行船舶临时进出宁波舟山港石浦港区新港码头,期限自批复之日起至2022年2月18日。要严格履行疫情防控主体责任,落实疫情防控各项规定要求,加强对船员及辅助人员的管控,实施闭环管理,严防境外疫情输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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