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污染源普查动态更新调查工作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环境保护局为实现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结果与环境统计工作的顺利衔接,奠定十二五环境统计和污染减排工作基础,同时保证十一五后期各项环境管理和污染减排工作的连续性,经我部研究,并经国家统计局正式批准(国统制2009113号),决定在2010年和2011年开展污染源普查动态更新调查(以下简称更新调查)工作。即以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为基础,按其有关要求调查收集2009和2010年度污染源数据,实现污染源普查动态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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