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规范环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若干意见》的通知

报告地区:重庆市
发布时间:2009年03月23日
近年来,各级环保部门在查处环境违法行为过程中,依法行使自由裁量权,对于准确适用环保法规,提高环境监管水平,打击恶意环境违法行为,防治环境污染和保障人体健康发挥了重要作用。环保地方性法规或者地方政府规章依据环保法律或者行政法规的授权,并根据本行政区域的实际情况作出的具体规定,与环保部门规章对同一事项规定不一致的,应当优先适用环保地方性法规或者地方政府规章。5.部门规章优先适用情形环保部门规章依据法律、行政法规的授权作出的实施性规定,或者环保部门规章对于尚未制定法律、行政法规而国务院授权的环保事项作出的具体规定,与环保地方性法规或者地方政府规章对同一事项规定不一致的,应当优先适用环保部门规章。...
关于印发《规范环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若干意见》的通知pdf预览版
关于印发《规范环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若干意见》的通知pdf完整版

试浏览已结束,继续查看需

查看全文
回到顶部
公众号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