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及从业人员管理的通知

相关行业:通知 生态环境部
发布时间:2008年07月24日
如,部分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工作质量不高,内部管理松散,出借资质以及人员挂靠等,影响了环境影响评价法律制度的严肃性,干扰了环境影响评价市场秩序。各省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设专人负责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及从业人员管理工作,组织开展辖区内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及从业人员的业务培训和技术交流,定期开展辖区内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年度考核,检查其工作条件、人员条件、管理机制、工作质量等情况,并于次年三月底前将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日常考核和年度考核结果报送我部。同时,各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按照有关规定,加大对辖区内外埠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分支机构或办事机构的监督管理力度,杜绝个人或无资质机构从事环境影响评价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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