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服务贸易等项目对外支付税务备案有关问题的补充公告

发布时间:2021年06月29日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促进深化放管服改革,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促进贸易投资自由化便利化,切实为群众办实事,现对《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服务贸易等项目对外支付税务备案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告2013年第40号发布,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31号修改)补充公告如下一、境内机构和个人(以下称备案人)对同一笔合同需要多次对外支付的,仅需在首次付汇前办理税务备案。二、下列事项无需办理税务备案(一)外国投资者以境内直接投资合法所得在境内再投资;(二)财政预算内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非贸易非经营性付汇业务。...
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服务贸易等项目对外支付税务备案有关问题的补充公告pdf预览版
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服务贸易等项目对外支付税务备案有关问题的补充公告pdf完整版

试浏览已结束,继续查看需

查看全文
回到顶部
公众号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