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年04月16日
国家税务总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驻各地特派员办事处,局内各单位为落实《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以下简称《办法》,见附件1)要求,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结合税务系统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关于预留采购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各单位要认真落实《办法》规定,按照注重质量、科学研判、积极稳妥的原则,对本单位政府采购项目进行摸底测算,统筹做好预留采购份额工作,充分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支持中小企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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