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央预算单位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0年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年01月07日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央预算单位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0年版)的通知国办发201955号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中央预算单位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0年版)》已经国务院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中央预算单位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0年版)》自2020年1月1日起实施,2016年12月21日印发的《中央预算单位20172018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同时废止。二、部门集中采购项目部门集中采购项目是指部门或系统有特殊要求,需要由部门或系统统一配置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类专用项目。各中央预算单位可按实际工作需要确定,报财政部备案后组织实施采购。...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央预算单位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0年版)的通知pdf预览版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央预算单位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0年版)的通知pdf完整版

试浏览已结束,继续查看需

查看全文
回到顶部
公众号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