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广东省和大连市开展出口退税管理新系统试点工作的通知

报告地区:广东省
发布时间:2020年08月31日
(一)出口退(免)税申报表的调整1.生产企业办理免抵退税申报、年度进料加工业务核销时,报送简并优化后的《免抵退税申报汇总表》(附件1)、《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免抵退税申报明细表》(附件2)、《生产企业进料加工业务免抵退税核销表》(附件3)、《已核销手册(账册)2海关数据调整表》(附件4),不再报送《免抵退税申报汇总表附表》《免抵退税申报资料情况表》。6.横琴区内购买企业办理购进区外货物增值税、消费税退税时,报送简并优化后的《区内企业退税进货明细申报表》(附件14)和《区内企业退税入区货物明细申报表》(附件15),不再报送《区内企业退税汇总申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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