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优化外贸综合服务企业出口货物退(免)税管理的公告

发布时间:2016年09月19日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外贸回稳向好的若干意见》(国发201627号),加快建立与外贸综合服务企业发展相适应的管理模式,推进外贸综合服务企业试点工作,进一步优化外贸综合服务企业出口货物退(免)税管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税务机关应按照风险可控、放管服结合、利于遵从、便于办税的原则,对外贸综合服务企业(以下简称综服企业)进行分类管理,并严格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修订后的出口退(免)税企业分类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46号)规定的分类标准,评定和调整综服企业的出口退(免)税企业管理类别(以下简称退税管理类别),有效实施分类管理,落实相关服务措施。...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优化外贸综合服务企业出口货物退(免)税管理的公告pdf预览版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优化外贸综合服务企业出口货物退(免)税管理的公告pdf完整版

试浏览已结束,继续查看需

查看全文
回到顶部
公众号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