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税务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规范》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年07月28日
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提出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采取当面申请、邮寄申请、互联网在线平台申请等方式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并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中准确详实填写申请人信息、所需政府信息事项内容、1信息获取方式等。上述所称确认,是指信息公开机构通过电话或者申请人提供的其他联系方式,向申请人告知税务机关已收到其政府信息(二)申请情况。需要申请人补正的,信息公开机构应当在收到申请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补正事项、合理补正期限、逾期不补正的后果。信息公开机构应当自行或者按照承办部门意见起草政府信息公开答复文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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