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力监管信息公开办法

发布时间:2011年08月16日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电力监管信息,是指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及其派出机构(以下简称电力监管机构)在履行电力监管职责过程中制作、获得或者拥有的文件、数据、图表等。第五条任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得非法阻挠或者限制电力监管信息公开的活动。第八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向电力监管机构提出公开电力监管信息的建议。电力监管机构认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建议公开的监管信息符合公开条件的,应当予以公开。2第九条除电力监管机构向社会公开的电力监管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申请电力监管机构向其提供与自身有关的电力监管信息。对于要求提供电力监管信息的申请,电力监管机构应当按照规定予以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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