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释法】李某对某省交通运输厅信息公开行为的行政复议案

相关行业:其他 交通运输部
发布时间:2022年02月18日
申请人称2018年5月6日,申请人通过挂号信向被申请人递交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请求被申请人依法以书面形式向申请人公开2009年在某停车场设置临时发车点;将某县客运车辆统一调整到某停车场揽客、发车的决定等19项政府信息。遂决定责令被申请人在收到复议决定书日起15日内以书面形式向申请人作出政府信息公开答复。根据原《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六规定行政机关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应当按照申请人要求的形式予以提供;无法按照申请人要求的形式提供的,可以通过安排申请人查阅相关资料、提供复制件或者其他适当形式提供。行政机关在收到信息公开申请之后,认真严格申请事项,全面进行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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