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行增值税发票系统升级版有关问题的公告

发布时间:2015年03月30日
税务总局决定自2015年4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分步全面推行增值税发票系统升级版,现将有关问题公告如下一、推行范围目前尚未使用增值税发票系统升级版的增值税纳税人。二、发票使用(一)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提供应税劳务和应税服务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和增值税普通发票。(二)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货物、提供应税劳务和应税服务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实现纳税人经过税务数字证书安全认证、加密开具的发票数据,通过互联网实时上传税务机关,生成增值税发票电子底账,作为纳税申报、发票数据查验以及税源管理、数据分析利用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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