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推行通过增值税电子发票系统开具的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有关问题的公告

报告地区:北京市
发布时间:2015年11月26日
为进一步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和税收现代化建设需要,税务总局在增值税发票系统升级版基础上,组织开发了增值税电子发票系统,经过前期试点,系统运行平稳,具备了全国推行的条件。为了满足纳税人开具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的需求,现将有关问题一、推行通过增值税电子发票系统开具的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对降低纳税人经营成本,节约社会资源,方便消费者保存使用发票,营造健康公平的税收环境有着重要作用。二、通过增值税电子发票系统开具的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票样见公告如下附件1。发票号码为8位,按年度、分批次编五、除北京市、上海市、浙江省、深圳市外,其他地区已使用电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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