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推行增值税发票系统升级版有关问题的公告

发布时间:2014年12月29日
税务总局决定自2015年1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推行增值税发票系统升级版,现将有关问题公告如下一、推行范围2015年1月1日起新认定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以下简称一般纳税人)和新办的小规模纳税人。二、发票使用(一)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提供应税劳务和应税服务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和增值税普通发票。(二)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货物、提供应税劳务和应税服务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实现纳税人经过税务数字证书安全认证、加密开具的发票数据,通过互联网实时上传税务机关,生成增值税发票电子底账,作为纳税申报、发票数据查验以及税源管理、数据分析利用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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