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规范性文件有效性问题的批复

报告地区:贵州省
发布时间:2015年03月20日
贵州省国家税务局你局《关于增值税有关政策问题的请示》(黔国税发201532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的帐外经营部分防伪税控增值税专用发票进项税额抵扣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5763号)为部分有效文件,其中,第三段鉴于纳税人采用帐外经营手段进行偷税,其取得的帐外经营部分防伪税控专用发票,未按上述规定的时限进行认证,或者未在认证通过的当月按照增值税有关规定核算当期进项税额并申报抵扣,因此,不得抵扣其帐外经营部分的销项税额的规定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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