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跨省合资铁路运输企业“营改增”后税收收入分配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

报告地区:宁波市
发布时间:2014年08月11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各分行、营业管理部、省会(首府)城市中心支行,深圳、大连、青岛、厦门、宁波市中心支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铁路运输企业汇总缴纳增值税的补充通知》(财税201454号)下发后,为妥善处理营改增后跨省合资铁路运输企业税收收入分配问题,现就有关收入分配办法及收入归属、缴库程序等事宜通知如下一、跨省合资铁路企业税收收入分配办法跨省合资铁路运输企业总部本级及其下属站段本级按照1%预征率缴纳的增值税及相应的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收入,直接留归其所在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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