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铁路运输企业汇总缴纳增值税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年10月30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总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税务局现将铁路运输企业汇总缴纳增值税事宜通知如下一、自2014年1月1日起,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分支机构提供铁路运输服务以及与铁路运输相关的物流辅助服务,按照《总分机构试点纳税人增值税计算缴纳暂行办法》(财税201374号,以下简称《暂行办法》)的规定计算缴纳增值税,具体时间以附件1和附件2列明的汇总纳税时间为准。附件3所列分支机构,自列明的取消汇总纳税时间起,不再按照《暂行办法》的规定汇总缴纳增值税。...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铁路运输企业汇总缴纳增值税的通知pdf预览版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铁路运输企业汇总缴纳增值税的通知pdf完整版

试浏览已结束,继续查看需

查看全文
回到顶部
公众号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