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打包出售资产收入确认时间问题的批复

报告地区:上海市
发布时间:2013年11月13日
上海市国家税务局你局《关于明确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打包出售资产收入确认时间问题的请示》(沪国税所201315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一、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将其拥有的吴淞地区不锈钢事业部、特钢事业部和罗泾地区COREX项目的相关资产及负债转让给宝钢集团有限公司(或其指定子公司)的行为,适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重组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59号)中关于资产收购重组业务的税务处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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