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行“国际法制计量组织证书制度”的通知

发布时间:1991年09月10日
未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口计量器具型式批准证书的上述计量器具,必须向秘书处提出申请,并由指定的定型鉴定技术机构,按有关国际建议的要求进行试验。产品名称型号技术规格样机编号是否向其它国家的CIML委员有过申请是申请结果否是否进行过型式批准是否发证单位证书号产品简要说明(包括原理、结构、特性)样机照片审查意见和处理决定审查单位盖章样机试验结论试验证书编号试验证书颁发单位OIML合格证书编号OIML合格证书发证日期填表说明各一份)。这些机构负责着OIML成员国或成员国中属国家管理的计量器具的型式批准工作。对于那些执行并参加OIML证书制度的国家,必须保证遵守这些有关认证和测试的国际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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