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总署公告2007年第6号(关于对原产于台湾地区的19种进口农产品免征关税有关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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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07年04月17日
经国务院批准,自2007年3月20日起对原产于台湾地区的19种进口农产品免征关税(详见附件)。现就执行中的有关事宜公告如下一、免征关税的原产于台湾地区的农产品(以下简称台湾原产农产品)共涉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税则》中的27个税则号列,本公告附件清单所列标有ex的税则号列,表示该税则号列包括多项商品,其中,只有清单中的列名产品为免征关税的农产品。四、进口货物的收货人或其代理人在申报进口免征关税的台湾原产农产品时,应按照本公告附件所列的对应商品编码填报,报关单随附单据栏的优惠贸易协定代码应填报为06,其他填报要求,按照海关总署2005年第69号公告的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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