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交通强国建设试点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相关行业:交通运输部 通知
发布时间:2022年10月12日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交通运输部组织开展的交通强国建设试点(以下简称试点)工作的申报、评估、实施、验收和推广等工作。第四条交通运输部加快建设交通强国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办公室)第五条交通运输部和国家铁路局、中国民用航空局、国家邮政局相关司局作为试点指导单位,负责相关试点任务的指导工作,协同做好其他相关工作。报送申报材料前,试点组织单位应将试点申报材料征询同级有关部门意见,并与交通运输部和国家铁路局、中国民用航空局、国家邮政局相关司局沟通申报意向。期满仍未达到验收条件的,第五章成果推广第三十一条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试点指导单位开展试点先进经验和典型成果的评定、宣传、推广等工作。...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交通强国建设试点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pdf预览版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交通强国建设试点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pdf完整版

试浏览已结束,继续查看需

查看全文
回到顶部
公众号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