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学前教育性别平等项目国家补助金的法令(2004:872)

相关行业:法律
报告地区:瑞典
发布时间:2004年
SFS 编号:2004:872 部门/当局:教育部 发布:2004-10-28 废除:2007-07-01 宪法已被废除:SFS 2007:182 修订登记:SFSR(政府办公室) 来源:完整文本(政府办公室) 内容:过渡性规定 范围 § 1 本规定包含关于国家对学前教育性别平等项目的拨款规定。根据该规定,政府补贴可以主要给予市政府和其他幼儿园园长。国家补助金的条件 § 2 国家补助金的提供条件是,补助金用于发展学前教育平等工作以及记录和传播有关此类工作的知识和经验。政府拨款须视乎资金情况而定。关于国家补贴的决定 § 3 根据本条例有关国家补贴的问题由代表团针对学前教育中的性别平等问题进行审查。国家拨款申请必须以书面形式提出。申请必须有内容,并在不迟于代表团确定的日期到达代表团。如果申请国家补助金的人能够资助与申请相关的性别平等项目的一部分,则在评估补助金时必须考虑到这一点。 § 4 学前班性别平等代表团可以决定不支付已授予的国家补贴,如果可以认为补贴是由于不正确的信息而获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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