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欧洲公民倡议法》第 5 条对行政违法行为进行起诉和处罚的责任条例

相关行业:法律/法规
报告地区:德国
发布时间:2022年
联邦司法部和联邦司法部的服务 www.gesetzeiminternet.de 关于根据欧洲公民倡议法第 5 条起诉和处罚行政违法行为的条例(EBI 管辖权条例) EBIZustV) 2013 年 6 月 25 日的 EBI 管辖条例(Federal Law Gazette I p. 1946) 发布日期 06/25/2013 EBIZustV full quote Funote(文本证明来自 07/06/2013) 介绍性公式 基于第 36 条段落1987 年 2 月 19 日发布的行政违法法第 3 条(联邦法律公报 I p.602),最后由 1998 年 1 月 26 日法律第 1 条修订(联邦法律公报 I p.156)已更改,联邦内政部根据 2012 年 3 月 7 日的《欧洲公民倡议法》(联邦法律公报 I p. 446)第 5 节规定了起诉和惩罚行政违法行为的责任转移到联邦行政办公室。 1 权限 2 生效 本条例自颁布之日起生效。第 1 页,共 1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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