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核电厂营运者处置放射性废物的融资和行动义务过渡的法律

相关行业:法律/法规
报告地区:德国
发布时间:2022年
联邦司法部和联邦司法部的一项服务 www.gesetzeiminternet.de 监管核电厂运营商处置放射性废物的融资和职责过渡的法律(处置过渡法) EntsorgG Full引用日期 2017 年 1 月 27 日的 27.01.2017 处置过渡法案(Federal Law Gazette I p. 114, 120, 1676),最后由 2021 年 6 月 25 日的法律第 2 条修订(Federal Law Gazette I p. 2137) 最后由第 2 G 条 v。 25.6.2021 I 2137 G 符合要求。 16.6.2017 I 1676 于 16.6.2017 Funote 生效(来自 16.6.2017 的文本证明) G 作为 G v.的第 2 条发布。 27.1.2017 I 114 经联邦议院批准并获得联邦参议院的同意。根据本法案第 10 条,它在欧盟委员会根据国家援助法批准批准或发出不需要批准的具有约束力的通知之日生效;联邦经济事务和能源部在《联邦法律公报》中宣布生效日期(生效日期参见状态信息)。 1 放射性废物最终储存设施融资义务的转移 《废物处置基金法》附录 1 中列出的用于商业发电的核燃料裂变设施运营商的以下未来义务转移到如果根据废物处理基金法第 7 条第 2 项或第一次分期付款的设施已根据有效的分期付款协议根据废物处理基金第 7 条第 4 款第 3 项支付,则根据废物处理基金法提供资金法案 1。...
规范核电厂营运者处置放射性废物的融资和行动义务过渡的法律pdf预览版
规范核电厂营运者处置放射性废物的融资和行动义务过渡的法律pdf完整版

试浏览已结束,继续查看需

查看全文
回到顶部
公众号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