批准的野生动物贸易管理计划的声明

相关行业:应呈报文书
报告地区:澳大利亚
发布时间:2018年10月08日
澳大利亚联邦环境保护和生物多样性保护法 1999 年批准的野生动物贸易管理计划 I 的声明,环境部长梅丽莎·普赖斯:a) 注意到收到的意见,以回应根据第 303FR(1) 节提出的邀请 b) 满意根据第 303FO 条规定的事项,声明野生动物贸易管理计划 – 昆士兰鳄鱼养殖 2018 年 11 月 1 日至 2023 年 10 月 31 日(计划)是一项批准的野生动物贸易管理计划,用于环境保护和生物多样性第 303FO 条1999 年《保护法》。除非修改或撤销,否则本声明的效力取决于根据第 303FT 条适用的以下条件: 1. 商业农业必须按照计划进行。 2. 从北领地获得的咸水鳄鱼卵和幼崽必须来自《1999 年环境保护和生物多样性保护法》批准的来源。 3. 在昆士兰“牧场”获得的咸水鳄鱼卵必须来自计划规定的来源。 4. 从昆士兰养殖的咸水鳄鱼蛋数量不得超过计划规定的年度配额。 5. 计划第 3.4 节中提及的年度报告必须在每年 6 月 30 日之前提交给环境和能源部。年度报告将涵盖上一个日历年。 6. 批准有效期为 2018 年 11 月 1 日至 2023 年 10 月 31 日。日期为........第 ........ 10 月........ ...... 2018 ......................梅丽莎价格...... ............. 环境部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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