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34 年工厂法

相关行业:劳动法
报告地区:巴基斯坦
发布时间:1934年08月20日
《工厂法》,1934 年 内容 第 I 章初步 简称、范围和开始。定义。参考一天中的时间。季节性工厂。将适用于工厂的规定适用于某些其他地方的权力。有权宣布部门为独立工厂。豁免工厂变更的权力。 7 对该法案某些条款的豁免。公共紧急状态期间的豁免权。工作开始前通知检查员。第二章。检查人员 第三章。健康和安全检查员。检查员的权力。认证外科医生。清洁度。废物和流出物的处置。通风和温度。灰尘和烟雾。人工加湿。人满为患。灯光。饮用水。厕所和小便池。痰盂。 A 33 B 33 C 33 D 33 E 33 F 33 G 33 H 33 I 33 J 33 K 33 L 33 M 33 N 33 P 33 Q 预防传染性疾病。 23 A 强制接种和接种。制定提供食堂的规则的权力。 24 A 福利官员。发生火灾时的预防措施。机械围栏。在运转中的机器上或附近工作。在危险机器上雇用年轻人。用于切断电源的打击装置和装置。禁止在开棉机附近雇用妇女和儿童。自动机。新机器的外壳。起重机和其他起重机械。起重机和升降机。旋转机械。压力厂。地板、楼梯和通道。坑、集水坑、开口、地板等。重量过大。保护眼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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