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69年国防服务(调查)(特别条文)条例

相关行业:军事法
报告地区:巴基斯坦
发布时间:1969年07月22日
1969 年国防服务(调查)(特别条文)条例 目录 调查受服务法约束的某些人的行为 简称和开始 定义 召集调查委员会 组成调查委员会等 制定规则的权力(查询)(特别规定)条例,1969 年。1 号条例。 1969 年第十九条 1969 年 7 月 22 日 一项条例,规定统一程序,以调查在其服务的组织或单位以外服务的国防服务人员的行为。鉴于现在应制定统一的程序,以调查在其服务的组织或单位以外服务的国防军成员的行为及其附属事项,因此,根据1969 年 3 月 25 日,与临时宪法令一起宣读,并为此行使赋予他的所有权力,总统很高兴制定和颁布以下条例 1. 简称和生效日期。(1) 本条例可被称为 1969 年国防服务(调查)(特别规定)条例。 (2) 它应在中央政府通过官方公报通知指定的日期生效。 2. 定义。在本条例中,除非在主题或上下文中有任何令人反感的地方, (a) 调查委员会是指根据本条例召集的调查委员会 (b) 2 参谋长,涉及根据本条例对其行为进行调查的人, 指 2 该人所属部队的参谋长 (c) 指挥官,就受本条例约束的人而言,指该组织的负责人或就该单位的服役法而言的指挥官(d) 就根据本条例对其行为受到调查的人而言,该人当时正在或依附于其中或依附的法律,是指《1952 年巴基斯坦陆军法》(1952 年第 XXXIX 号)、巴基斯坦航空公司1953 年《武力法》(1953 年第 VI 号)或 1961 年《巴基斯坦海军条例》(1961 年第 XXXV 号),此人受制于 (e) 单位包括海军舰艇、船只或设施,其中有一名指挥官巴基斯坦海军条例的目的,19 61(1961 年第 35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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