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97 年《流行病法》内容章节短标题。 1. 2. 3. 4. 2 A. 联邦政府的权力。惩罚。保护根据法案行事的人。对危险的流行病采取特别措施和规定的权力。 1897 年流行病法案 1897 年第 III 号法案 1897 年 2 月 4 日 一项旨在更好地预防危险流行病传播的法案。鉴于为更好地预防危险流行病的传播提供便利 特此颁布如下 1. 简称和范围。(1) 本法可称为 1897 年流行病法。 2(2) 它延伸到整个巴基斯坦。 3 42. 对危险的流行病采取特别措施和规定的权力。 (1) 任何时候 5 省政府确信 6 省或其任何部分出现或威胁爆发任何危险的流行病5省政府,如果7认为当时有效的法律的一般规定不足以达到目的,可以采取或要求或授权任何人采取此类措施,并通过公告规定此类措施公众或任何个人或任何类别的人应遵守的临时法规 7 它认为有必要防止此类疾病的爆发 1 关于目标和原因的陈述,请参见 Gazette of India, 1897, Pt.五,页。专责委员会的报告,见同上,第 21 页。 23 和关于理事会会议记录,见同上,Pt.六,第 18 和 24 页。...
1897 年流行病法案(1958 年 W.P. Act. XXXVi 废除))pdf预览版1897 年流行病法案(1958 年 W.P. Act. XXXVi 废除))pdf完整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