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60 年医疗资格(信息)条例 1. 2. 3. 4. 5. 简称、范围和开始 定义 提供信息的责任 提供信息的期限 处罚和程序 内容 序言。第一个时间表。类别第二个时间表。形成 1960 年医疗资格(信息)条例,第 1 号条例。 IV OF 1960 1960 年 2 月 23 日 一项条例,规定在某些医学领域有资格的人提供某些信息。鉴于现在规定在某些医学领域有资格的人提供某些信息是有利的,因此,根据 1958 年 10 月 7 日的公告,并为此行使赋予他的所有权力,总统很高兴制定和颁布以下条例 1. 简称、范围和开始。(1) 本条例可称为 1960 年《医学资格(信息)条例》。 (2) 它适用于整个巴基斯坦。 (三)即刻生效。 12. 定义。在本条例中,总干事是指省卫生服务署署长。 3. 提供信息的责任。所有居住在巴基斯坦的人,不论国籍,并属于附表一中规定的任何类别,无论是否受雇于政府,均应按照附表二中的表格向总干事提供信息。 4. 提供信息的期限。 (1) 第 3 条所要求的信息应由有关人员提供,以便在本条例颁布之日起一个月内送达总干事,或在特殊情况下总干事可能延长的期限内,允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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