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75 年区域研究中心法

相关行业:部门法
报告地区:巴基斯坦
发布时间:1975年04月24日
地区研究中心法,1975 年 内容 序言部分 简称、范围和开始。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定义。中心的建立。中心的职能。理事会。导向器。基金。学术委员会。审计和账目等 制定规则的权力。制定法规的权力。 1 地区研究中心法,1975 年。 1 1975 年第 XLV 号法案 一项规定在大学中建立地区研究中心的法案,以研究当代社会,特别是影响巴基斯坦国家利益的社会。鉴于规定在大学中设立地区研究中心以研究当代社会,特别是那些影响巴基斯坦国家利益的社会,1975 年 4 月 24 日 1.简称、范围和开始。(1) 本法可被称为地区研究中心特此制定如下法案,1975 年。 (2) 它延伸到整个巴基斯坦。 (四)即刻生效。 2. 定义。在本法中,除非在主题或上下文中有任何令人反感的内容, (a) 委员会是指第 5 条 (b) 款第 (1) 款提及的理事会 中心是指根据第 3 条 (c) 款设立的地区研究中心委员会是指大学教育资助委员会 (d) 主任是指中心主任 (e) 条例是指根据第 11 条制定的条例,(f) 规则是指根据第 10 条制定的规则。 3. 中心的建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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