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基斯坦核监管局条例,2001 年

相关行业:部门法
报告地区:巴基斯坦
发布时间:2001年01月22日
巴基斯坦核监管局条例,2001 年 内容部分。简称、范围和开始。定义。成立管理局。管理局的组成。主席。董事长任期。成员的任期。主席或成员辞职。罢免主席或成员。填补临时空缺。服务条款和条件。管理局会议。管理局的董事会。咨询委员会。任命顾问和顾问。管理局的职能和权力。权力下放。颁发许可证的权力。授予授权的权力。许可前的授权。来自联邦政府的指令、命令和指示。放射性废物排放和处置前的授权。核动力车辆、船舶或飞机以及任何运载核材料的车辆、船舶或飞机的授权。取消或暂停授权或许可。取消或暂停执照后应采取的行动。过渡的。控制受污染的食品。获取信息的权力。进入、检查等权力。确定民事责任范围。运营商的绝对和排他性责任。保险或其他财务担保。联邦政府赔偿。保存到政府和某些其他设施。针对外国运营商的索赔。局限性。重新调整。与国际组织等合作。环境监测和辐射应急计划。任命官员、雇员和顾问。管理局的资金。预算。审计和账目。罪行。对违法行为的认定。法庭。恢复模式。豁免权。解散 PNRB 和 DNSRP 并将委员会关于 DNSRP 的权利和责任转移给管理局。提交定期报告等。发现和发明归属管理局。忠诚和保密声明。主席、成员等为公职人员。赔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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