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电子学会条例,1979

相关行业:部门法
报告地区:巴基斯坦
发布时间:1979年01月22日
国家电子学会条例,1979 年 目录 第一章 初步 简称、范围和开始。定义。研究所成立。该研究所的职能是。第二章学院的职能 第三章学院的管理 理事会。总干事和董事。理事会执行委员会。理事会会议。委员会和工作组。研究所的资金。预算和账目。约会。国际合作。第四章杂项 报告和退货。联邦政府的指令。 1969 年第 XXIII 号法令不适用于学院。发现和发明。忠诚和保密声明。制定规章制度的权力。 1979 年国家电子学会条例 1979 年第 III 号条例 1979 年 1 月 22 日 规定建立国家电子学会的条例。鉴于为建立国家电子研究所以及与之相关或附带的事项作出规定是有利的。鉴于总统确信存在需要立即采取行动的情况,因此,根据 1977 年 7 月 5 日的公告,阅读 1977 年法律(继续有效)令(C.M.L.A. . 1 of 1977),并为此行使赋予他的所有权力,总统很高兴制定和颁布以下法令第一章第一章。简称、范围和开始。(1) 本法令可称为国家法令电子学会条例,1979 年。 (2) 它延伸到整个巴基斯坦。...
国家电子学会条例,1979pdf预览版
国家电子学会条例,1979pdf完整版

试浏览已结束,继续查看需

查看全文
回到顶部
公众号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