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70 年巴基斯坦国民服役条例

相关行业:部门法
报告地区:巴基斯坦
发布时间:1970年11月07日
巴基斯坦国民服役条例,1970 年内容序言。 .简称、范围、申请和开始 推迟提供国民服役的责任 定义 国民服役责任等 甄选和注册等 国民服役 预备役 进修培训 授予国防军服役证书 必须允许离开巴基斯坦 延长年龄限制 雇主不得雇用某些人 雇主有义务在后备刑罚权力制定规则 法院的管辖权禁止 8 A 通知的送达。巴基斯坦国民服役条例,1970 年。 XXII OF 1970 1970 年 11 月 7 日 一项在巴基斯坦引入义务兵役制的法令 鉴于现在应在巴基斯坦引入义务兵役制并规定其附属事项,因此,根据 3 月 25 日的公告, 1969 年,与临时宪法令一起阅读,并在行使赋予他的所有权力时,总统很高兴制定和颁布以下法令 1. 简称、范围、适用和开始。 (1) 本条例可称为 1970 年《巴基斯坦国民服役条例》。 (2) 它适用于整个巴基斯坦,适用于所有巴基斯坦公民,无论他们可能在哪里 (3) 它应在 2Federal 的第一天生效政府可以通过在官方公报上的通知,为此指定。 2. 定义。在本条例中,除非在主题或上下文中有任何令人反感的地方,否则 (a) 与某人有关的酬金包括该人有权从他的为其提供服务的雇主 (b) 雇主是指直接或通过承包商雇用他人以获取雇佣或报酬的任何个人或团体,无论其是否为法人,无论雇佣条款是明示的还是默示的,包括,就机构而言,负责管理、监督和控制机构的人员 (c) 基本服务是指联邦政府通过官方公报的通知宣布对确保国防安全至关重要的任何服务或巴基斯坦或其任何部分的安全或维持对社区生活至关重要的供应和服务 该法令已被宣布为有效制定由主管当局批准,参见 1975 年法律生效法案 (1975 年第 63 号) 1 I。...
1970 年巴基斯坦国民服役条例pdf预览版
1970 年巴基斯坦国民服役条例pdf完整版

试浏览已结束,继续查看需

查看全文
回到顶部
公众号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