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76 年收费职业介绍所(条例)法

相关行业:一般法
报告地区:巴基斯坦
发布时间:1976年12月01日
1976 年收费就业机构(法规)法案 内容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简称、范围和开始。定义。禁止充当收费职业介绍所。主管当局的任命和权力。颁发、更新、取消和暂停执照。罪行和处罚。对违法行为的认定。主管机关等为公职人员。赔款。制定规则的权力。行为不适用于某些人。禁止在某些情况下经营收费职业介绍所。 1976 年《收费就业机构(条例)法》。第 1 号法案。 1976 年 LXXVII 1976 年 12 月 1 日 一项规范收费和其他就业机构工作的法案,旨在为在巴基斯坦境内安置工人谋取利润。鉴于对收费和其他就业机构的工作进行规范是有利的法案可称为收费法案 特此制定如下就业机构(监管)法案,1976 年。 (2) 它适用于整个巴基斯坦。 (3) 它应在联邦政府通过官方公报为此指定的领域和日期生效,前提是联邦政府可以通过官方公报的通知排除某些行业或机构或类别的就业或职业介绍所不受本法所有或任何条款的影响。 1.定义。在本法中,除非在主题或上下文中存在任何令人反感的内容, (a) 主管当局是指根据第 4 条 (b) 被任命为主管当局的官员,就业机构是指个人、公司、机构、代理机构、公司或其他在巴基斯坦为工人争取就业或为雇主提供工人而充当中间人的组织 (c) 机构是指人员所在的任何办公室、公司、工业单位、企业、商店或场所受雇 (d) 行业指任何商业、贸易、制造、呼叫、服务就业或职业 (e) 收费职业介绍所指 (i) 旨在直接或间接从某行业获得任何金钱或其他物质利益的职业介绍所雇主或工人 1关于对象和原因的陈述,请参阅 Ga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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