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75 年外国文化协会(职能管理)法 目录 章节 简称、范围和开始。定义。成立外国文化协会。外国文化协会的职责。解散外国文化协会。解散的后果。政府公务员不得成为外国文化协会的成员。会员不得获取金钱利益。接受外国援助。禁止外国文化协会提供财政援助。禁止销毁等书籍和记录。填写政治宣传副本。处罚和其他程序。赔款。制定规则的权力。权力下放。废除。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外国文化协会(职能管理)法,1975 年 1ACT No.LXXIX 1975 年 1975 年 12 月 13 日 一项规范外国文化协会运作的法案。鉴于对外国文化协会的运作作出规定是有利的,特此制定如下 (2) 它适用于整个巴基斯坦。 (三)即刻生效。 1. 简称、范围和开始。 (l) 本法可称为 1975 年外国文化协会(运作规则)法。 2. 定义。在本法中,除非在主题或上下文中存在任何令人反感的内容, (a) 外国文化协会是指以促进巴基斯坦与外国之间的文化和友好关系为目标的任何名称的协会,包括一个分支机构(b) 根据第 15 条制定的规则规定的规定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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