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12-1992 教育委员会法令

相关行业:法律
报告地区:芬兰
发布时间:1992年
1992 年 6 月 12 日在赫尔辛基颁布关于教育委员会的法令 对教育部长的介绍进行了规定: § 1 与教育委员会有关,教育委员会作为职业教育规划和发展的各个领域的专家机构。 § 2 教育委员会任命教育委员会,每个委员会针对一个或多个教育领域,每次最长任期三年。教育委员会最多邀请该领域专家的九名成员及其个人替代者加入教育委员会。成员和候补成员必须代表教育委员会、教师、该领域的研发活动以及雇主和雇员。雇主和雇员代表的人数必须相等。雇主、雇员和教师的代表受邀参加该领域最重要组织的演讲。教育委员会从成员中任命主席和副主席,任期为教育委员会。两个语言群体都必须在教育委员会中有代表。 § 3 教育委员会决定教育委员会范围内的教育领域。培训委员会负责处理与他们所在领域的年轻人和成年人的职业培训有关的问题。 § 4 教育委员会在其部门的任务是: 1) 处理与职业教育发展有关的原则性或其他重要问题; 2) 预测专业和专业技能的发展,评估培训的需要和有效性; 3) 评估独立职业学位的需求、组织和质量; 4) 监测国外教育研究、教育支持工作生活研究和教育发展; 5)就其领域的问题向教育委员会发表声明并提出倡议; 6) 执行教育委员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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