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 年空中交通管理和无人机法

报告地区:英国
发布时间:2021年04月29日
英国 2021 年空中交通管理和无人驾驶飞机法 2021 第 12 章 一项关于空域变更建议、根据 2000 年运输法第 1 部分规定的空中交通服务许可制度以及机场时刻分配的法案,以赋予警察与以下方面相关的权力无人驾驶飞机和空中航行命令中的要求,并规定对与无人驾驶飞机有关的某些罪行的固定处罚。 2021 年 4 月 29 日由女王陛下颁布,经精神和世俗上议院和下议院的建议和同意,在本届议会中,并由上议院授权,如下第 1 部分英国领空change proposal Prospective 1空域变更提案的含义U.K.在本部分中,对空域变更提案的引用是指(a)与管理空域或其中使用的飞行程序或空中交通管制程序有关的提案,并且(b)属于民航局需要制定程序的类型根据 2000 年运输法第 66 条(国务卿向民航局发出的空中航行指示)(不时)给出的指示进行处理。 Prospective 2Direction to progress of airspace change proposal 英国(1) 国务卿可向参与空域变更的人员发出指示,要求该人员执行以下一项或多项操作 (a) 准备空域变更提议或采取步骤准备空域变更提议; (b) 向民航局提交空域变更建议; (c) 采取措施获得对已提交给民航局的空域变更提案的批准; (d) 审查已实施(已获批准)的空域变更提案的运行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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