伦敦大学法 2018

相关行业:英国地方法案
报告地区:英国
发布时间:2018年12月20日
2018 年伦敦大学法案 2018 年第三章 为伦敦大学制定法规制定新规定的法案;并用于相关目的。 2018 年 12 月 20 日 鉴于 (​​1) 伦敦大学 (大学) 最初是根据 1836 年 11 月 28 日授予的皇家宪章成立的,现在是根据 1863 年 1 月 6 日授予的皇家宪章成立的 (2) 有关制定法规的规定大学在 1994 年伦敦大学法案(1994 年法案)中有规定,现在由大学董事会制定法规 (3) 1994 年法案并未考虑到大学的教育、学术或研究机构可以凭借自己的权利获得大学地位 (4) 1994 年法案的规定将受益于其他方面的现代化 (5) 因此,为大学制定法规的过程现代化制定规定是有利的 (6) 本法案确实不得修改包含大学的章程或大学任何组成成员的任何政府文书 (7) 未经议会授权,不得实施本法的目的(8) 根据 2011 年慈善法第 74 条的要求,已获得慈善委员会同意大学支付本法案的准备和宣传所产生的费用,因此请陛下同意由女王陛下颁布和颁布,由精神和世俗上议院和下议院在本届议会的建议和同意下,在本届议会中,并由上议院授权,如下1引述本法案可被引用为 2018 年伦敦大学法案。 2 解释 在本法案中,1994 年法案是指 1994 年伦敦大学法案;董事会是指大学的董事会,或法规可能不时指定为大学的管理机构的其他机构;该章程是指已故维多利亚女王陛下于 1863 年 1 月 6 日授予的包含大学的章程;合议委员会是指大学的合议委员会,或法规可能不时指定的其他机构,负责确定成员机构对有关大学的所有事项的集体观点并向董事会提供建议;理事会是指以前根据法规指定为大学的管理和执行机构的机构;法庭指前称为大学法庭的团体;成员机构是指作为大学的组成成员的教育、学术或研究机构,目前具有 (a) 章程规定的学院地位; (b) 大学的地位;参议院是指根据法规以前指定为参议院的机构;章程指不时生效的大学章程;大学是指伦敦大学。...
伦敦大学法 2018pdf预览版
伦敦大学法 2018pdf完整版

试浏览已结束,继续查看需

查看全文
回到顶部
公众号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