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2 年 7 月 14 日英国理事会指令 9266EEC 介绍了控制新城疫的共同体措施 欧洲共同体委员会,考虑到建立欧洲经济共同体的条约,特别是其中的第 43 条,考虑到委员会的建议(1), 考虑到欧洲议会的意见 (2), 考虑到经济和社会委员会的意见 (3)农业人口的重要收入来源;鉴于,有必要在社区一级制定新城疫爆发时应采取的控制措施,以确保家禽部门的发展并有助于保护社区的动物健康;鉴于还应提供针对新城疫的最低限度社区控制措施,以适用于某些其他物种;鉴于新城疫的爆发会迅速蔓延到动物流行病的程度,造成大规模的死亡和干扰,可能会大幅降低整个农业或家禽的盈利能力;鉴于一旦怀疑存在疾病,必须立即采取行动,以便在确认存在疾病时立即采取有效的控制措施;鉴于此类措施必须由主管当局调整,以考虑一个国家是否在其全部或部分领土内开展预防性疫苗接种计划;鉴于一旦发生疫情,有必要通过仔细监测动物的活动和易受污染的产品的使用,并在适当情况下进行疫苗接种,以防止疾病的任何传播;鉴于疾病的诊断必须在负责的国家实验室的主持下进行,其协调必须由社区参考实验室确保;鉴于有必要为接种疫苗的成员国制定疫苗接种计划并将这些计划告知委员会和其他成员国;鉴于 1990 年 6 月 26 日理事会第 90424EEC 号决议第 4 条关于兽医领域的支出 (4) 适用于发生新城疫的情况;鉴于授予委员会采取必要适用措施的任务是适当的,已通过本指令第 1U 条。...
1992 年 7 月 14 日理事会指令 92、66、EEC 介绍了控制新城疫的社区措施pdf预览版1992 年 7 月 14 日理事会指令 92、66、EEC 介绍了控制新城疫的社区措施pdf完整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