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 L 638 欧洲共同体官方公报 9. 1. 88 1987 年 12 月 22 日关于夏季安排的理事会第四指令 (88 14 EEC) 欧洲共同体理事会,考虑到建立欧洲经济共同体的条约,特别是其中的第 100a 条,考虑到委员会的提议,与欧洲议会合作 (), 考虑到经济和社会委员会 (2) 的意见 (2), 85 582EEC (4), 鉴于 1984 年 12 月 12 日关于夏季安排的第三理事会指令 84634 EEC (3), 最后经指令修订后,在整个共同体内为 1986 年、1987 年和 1988 年夏季时段的开始引入了一个共同的日期和时间,并且在这些年的那个时期结束时,有两个不同的日期,一个用于除爱尔兰以外的成员国,联合王国,爱尔兰和联合王国各一个;鉴于第三指令第 5 条规定,理事会根据委员会的提议,应在 188 年 1 月 1 日之前通过从 1989 年起适用的安排;鉴于目前并非所有确定夏令时日期所需的要素都可用;鉴于目前的安排因此应在 1989 年继续;鉴于今年应确定整个社区地区夏季开始的共同日期和时间,2 鉴于今年暂定,夏季结束的不同日期应为一方面适用于爱尔兰和英国以外的成员国,另一方面适用于爱尔兰和英国 鉴于出于地理原因,共同的夏季安排不适用于成员国的海外领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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