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件仅作为文档工具,各机构对其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1980L0779 EN 19.07.2001 003.001 1 关于二氧化硫和悬浮颗粒物的空气质量限值和指导值 1980 年 7 月 15 日的理事会指令 (80779EEC) (OJ L 229, 30.8.1980, p. 30) B 由 1981 年 10 月 19 日的 M1 委员会指令 (81857EEC) 修订 M2 1989 年 6 月 21 日的委员会指令 (89427EEC) M3 1991 年 12 月 23 日的委员会指令 (91692EEC) M4 委员会指令 199930EC 1999 年 4 月 22 日由 A1 西班牙和葡萄牙加入法案修订 A2 奥地利、瑞典和芬兰加入法案(由理事会第 951EC 号决议、Euratom、ECSC 修改) 官方公报 无页码日期 L 319 L 201 L 377 L 163 L 302 C 241 L 7.11.1981 14.7.1989 31.12.1991 29.6.1999 15.11.1985 29.8.1994 1.1.1995 B 1980L0779 EN 19.07.2001 003.001 2 关于二氧化硫和悬浮颗粒物 COUNCIL RECIL RECIL RECTIVE 的空气质量限值和指导值1980 年 7 月 (80779EEC)欧洲共同体理事会, 考虑到建立欧洲经济共同体的条约,特别是其中的第 100 和 235 条, 考虑到委员会的提议, 考虑到欧洲议会的意见 (1),关于委员会 (2) 的意见,经济和社会 鉴于欧洲共同体 1973 年 (3) 和 1977 年 (4) 的环境行动方案规定,应优先考虑针对二氧化硫和悬浮颗粒物的措施,因为它们的毒性以及它们对人类健康和环境影响的当前认识;鉴于,由于各成员国已经适用或正在制定的关于二氧化硫和悬浮颗粒物的规定之间的任何差异都可能导致不平等的竞争条件,从而直接影响共同市场的运作,因此立法规定在这方面应按照条约第 100 条的规定进行协调;鉴于欧洲经济共同体的一项基本任务是促进整个共同体经济活动的和谐发展和持续平衡的扩张;而如果没有措施来对抗这种成就污染,环境是不可想象的;鉴于《条约》没有在该领域提供必要的权力,必须援引《条约》第 235 条;提高生活质量和保护 鉴于,特别是为了保护人类健康,有必要为这两种污染物设定在特定时期内不得在成员国境内超过的限值;鉴于这些值应基于在 WHO 框架内达成的调查结果,特别是关于为二氧化硫和悬浮颗粒物共同建立的剂量效应关系;鉴于尽管采取了措施,在某些区域可能无法遵守这些限值;鉴于因此必须允许成员国临时减损,条件是它们向委员会提交逐步改善这些区域空气质量的计划;鉴于还应设定指导值,作为对健康和环境的长期预防措施,并作为在成员国确定的区域内建立具体计划的参考点;鉴于所采取的措施在经济上可行且与均衡发展相适应;鉴于有必要对空气质量进行适当的监测,特别是对限值的遵守;鉴于因此成员国有义务建立测量站以提供应用指令所需的数据; (1) OJ No C 83,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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