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76 年 12 月 22 日欧盟委员会指令 77、27、EEC 关于新鲜禽肉大型包装的健康标志
8. 1. 77 欧洲共同体官方公报 No L 6 19 关于新鲜禽肉大型包装的健康标志 1976 年 12 月 22 日委员会指令 (77 27 EEC) 欧洲共同体委员会,考虑到建立欧洲经济共同体的条约,有关于 1971 年 2 月 15 日关于影响新鲜禽肉贸易的健康问题的理事会指令 71 118 EEC (),最后由理事会指令 75431 EEC (2) 修订,特别是其中的第 3 (1) A. (e) 条,鉴于尤其要考虑到行业中使用的各种展示形式,前提是这些形式符合卫生规则,在这些规则下,大型屠体包装、屠体部分或内脏的营销按照第 44 条标记。 3 . (a) 可以授权第十章的,应按照第 12a 条的程序确定;鉴于第十章必须相应补充;鉴于有必要引入特殊的控制条件,以确保卫生规则得到遵守,并根据相关行业的性质而变化;鉴于在此初始阶段,本指令的减损应仅限于在某些经批准的企业主体之间进行交易的胴体;然而,胴体或内脏,受贸易影响,补充规定将在稍后阶段通过;鉴于,维持该领域实际适用的规定;其他类型的关注 胴体、部位 鉴于本指令规定的措施符合常设兽医委员会的意见,已通过本指令第 2 条的胴体托运,包括那些,在第七章的意义上没有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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