州司法委员会 2509 基于《法院法》第 98 条的规定(“官方公报”第 28/13、33/15、82/15、82/16 和 67/18 号),并经克罗地亚共和国所有司法委员会主席理事会编号:2019 年 11 月 27 日的 Sv-29/19-3 和克罗地亚共和国最高法院全体会议编号:Su-IV-408/2019-3 2019年11月21日,国家司法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19年12月11日通过了《司法职责履行情况评价办法》总则第一条。 (一)司法职务履行情况评价方法(以下简称“方法论”)确定了《法院法》确定的评估标准、评分和评估期限的计算方法。 (2) 克罗地亚共和国所有法官的司法职责行为,克罗地亚共和国最高法院法官除外,根据法官对另一法院任命广告的申请进行评估,上级法院并担任法院院长。评估期 第 2 条 (1) 评估期是指法院法规定的公历年数,并由广告发布前一年的方法确定,在此期间履行司法职责到第 1 条第 2 款评估方法。 (二)本办法未另行规定的,司法职责履行情况的评价标准仅适用于规定的评价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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