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政部 1604 基于警察法第 77 条第 2 款(“Narodne novine”第 34/11、130/12、89/14 号 - 可信解释、151/14、33/15 和 121 /16),内政部长发布警察联络官条例 I. 一般规定 适用范围 第 1 条 本规则手册规定了警察联络官到国外工作的条件、选择、准备和派遣方法,他们的权利以及对其工作的义务和监督。遵守欧盟法律法规 第 2 条 本条例为执行欧盟理事会的以下决定创造了条件: - 2003 年 2 月 27 日理事会关于联合使用联络的第 2003/170/PUP 号决定由国外警察机构任命的官员 成员国 (OJ L 67, 12/03/2003) – 理事会 2006 年 7 月 24 日第 2006/560/PUP 号决定,修订了 2003 年 2 月 27 日关于联合使用联络官的第 2003/170/PUP 号决定由成员国的警察当局在国外设立(OJ L 219,2006 年 8 月 10 日)。二、在国外任命警察联络官 警察联络官的定义和转介的必要性 第 3 条 (1) 警察联络官是指分配给接收国警察当局、机构、机构和机构的警察,克罗地亚共和国在国外的国际组织或外交或领事代表处,以便与接受国的警察和其他机构进行有效合作。...
警察联络官规则手册pdf预览版警察联络官规则手册pdf完整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