菲律宾人民,原告上诉人,VS。 ROSEMARIE GARDON-MENTOY,被告-上诉人。[G.R. 【第223140号】

报告地区:菲律宾
发布时间:2019年09月04日
第一师 [ G.R.第 223140 号,2019 年 9 月 4 日] 菲律宾人民,原告-被上诉人,VS。 Rosemarie GARDON-MENTOY,被告-上诉人。 C.J. BERSAMIN 决定:合法逮捕必须先于对个人的个人财物进行无证搜查。该过程无法逆转。因此,搜查必须基于独立于逮捕而存在的可能原因。案件 本上诉对 2015 年 4 月 28 日颁布的决定提出质疑,[1] 上诉法院 (CA) 在该决定中确认被告上诉人犯有根据《共和国法》第 5 条定义和处罚的非法运输危险药物罪的定罪.第 9165 号(2002 年综合危险法案)。作为一辆穿梭货车的乘客,她在未经授权搜查了她的个人财物后被定罪。前因 2008 年 6 月 1 日提交的信息指控被告上诉人违反 R.A. 第 5 条。第 9165 号,如下: 2008 年 5 月 31 日左右,下午 4 点 45 分左右,菲律宾巴拉望省 Narra 市 Barangay Malatgao 管辖范围内上述被告人在当时和那里故意、非法和重罪地运输并拥有、保管和控制 1,400 克 Cannavis (sic) Sativa,也称为“MARIJUANA”,这是一种危险药物,包含在三个(3) 旨在出售给被告实际参与销售、赠送和发送上述违禁挖掘品的潜在买家的包裹,而没有获得有关当局持有和出售该等商品的必要许可和/或许可,其中(原文如此)所述 1,400 克大麻相当于四万比索(Php4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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