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行政官办公室,原告,VS。先生。 CRISPIN C. EGIPTO, JR., 法院 IV 书记员, 帕加迪安市城市审判法院, 被告。[A.M.编号P-05-1938]
824菲尔。第757章第 P-05-1938 号,2018 年 1 月 30 日] 法院行政官办公室,原告,VS。先生。 CRISPIN C. EGIPTO, JR.,四世法院书记,帕加迪安市市政审判法院,答辩人。根据法院的决议:2017 年 11 月 7 日,法院裁定被告人因未能按时汇出所收款项而犯有严重失职、不诚实和严重不当行为,并开除他的职务,并作出如下处理:法院裁定并宣布被告 CRISPIN C. EGIPTO, JR.,第四法院书记,帕加迪安市市初审法院,不诚实罪和严重不当行为;因此,解雇他,没收所有退休福利(不包括赚取的假期学分),这不利于他在政府(包括政府所有或政府控制的公司)中的重新就业。法院指示雇员休假司、行政服务办公室、法院管理员办公室,以确定他获得的休假积分的余额;并就此向法院行政办公室财政管理办公室财务司报告,以计算其获得的休假信用的货币价值以释放给他。如此订购。被告现在要求重新考虑该决定,特别是寻求减轻对他的解雇处罚,并没收他的所有退休福利(不包括赚取的休假积分),暂停六个月,或考虑到他的服务,处以公平数额的罚款在司法机构工作超过 36 年;他对自己的罪行毫无保留和坦率的承认;他的自责感;他全额归还短缺金额 98,652。...
法院行政官办公室,原告,VS。先生。 CRISPIN C. EGIPTO, JR., 法院 IV 书记员, 帕加迪安市城市审判法院, 被告。[A.M.编号P-05-1938]pdf预览版法院行政官办公室,原告,VS。先生。 CRISPIN C. EGIPTO, JR., 法院 IV 书记员, 帕加迪安市城市审判法院, 被告。[A.M.编号P-05-1938]pdf完整版